李海明律师主页
李海明律师李海明律师
135-1966-4512
留言咨询
李海明律师亲办案例
交通肇事赔偿协议违约后产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来源:李海明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量:1709

摘要:案件描述:委托人的丈夫在交通意外中被撞,医治无效身亡。被告人家属为减轻刑责与委托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部分赔偿后取得了委托人谅解。后被告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其家属以被告已承担刑事责任为由停止履行赔偿协议...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委托人的丈夫在交通意外中被撞,医治无效身亡。被告人家属为减轻刑责与委托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部分赔偿后取得了委托人谅解。后被告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其家属以被告已承担刑事责任为由停止履行赔偿协议未尽部分。本所律师遂接受委托诉至法院。

案件要点:
1,被告人及其家属违反交通肇事赔偿协议书约定的给付义务,拒绝支付剩余赔偿款构成违约,且原告已经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法院,视为双方自愿解除当初的赔偿协议书,故案件应按照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予以处理。
2,本所律师提出要求被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向委托人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其中交通费及住宿费虽未保留相关票据,但本所律师认为,鉴于事故发生的事实,产生相关费用是不争事实。该意见被法院采纳。后法院判决被告人向委托人赔偿上述相关各项费用。委托人利益得到最大的维护。

律师观点:交通肇事赔偿协议书如得不到履行则案件可另寻求法院按照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予以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产生各种费用当事人及家属应尽量保留各类凭据以便日后追偿。律师受托交通事故类案件应该熟悉各赔偿款项及计算方式,熟悉运用法律法规,便于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权益。


以上内容由李海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海明律师咨询。
李海明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8260好评数69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800号高科大厦五层
135-1966-4512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海明
  • 执业律所:
    甘肃茂弘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6201*********29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35-1966-4512
  •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800号高科大厦五层